由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和植德律师事务所主办,深圳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院、毕马威中国、华润万象生活Officeasy作为支持单位的“专业机构赋能创投和创投基金发展之法律实务课程”课次九于2022年12月23日在线上顺利开展。本期课程围绕“股权投融资协议‘特殊条款’的司法审查与实务处理”以及“投后管理中的管理人责任与常见法律问题解析”话题展开。
精彩内容回顾
一、股权投融资协议“特殊条款”的司法审查与实务处理
植德律师 罗四维
课程的上半场分享,由植德律所罗四维律师围绕股权投融资协议“特殊条款”的司法审查与实务处理展开。首先,罗律师通过一系列数据和案例入手,阐释了“特殊条款”司法审查的背景、重要性及近年来司法审查视角的重要变迁;接下来,围绕“特殊条款”司法审查的认定要点及路径,针对“股权平移”“反稀释”“业绩补偿”“随售权”和“拖售权”等重点“特殊条款”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则是从效力、可履行性及后续救济等不同层面为“特殊条款”的设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实务建议。
在随后的嘉宾互动交流环节,植德合伙人钟凯文律师、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张皓亮与松禾资本合伙人赵亮三位嘉宾就该话题继续深入探讨。张处长介绍了北仲股权投资类案件的分布情况、审查要点的转变、以及实际审查中的重点关注对象;赵总则通过仲裁员的经验程度、效率更高、非公开性等要点分别阐述和分析了大部分机构选择通过仲裁来解决股权投资争议的背后原因。
植德合伙人 钟凯文
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业务拓展处(国际案件处)处长 张皓亮
松禾资本合伙人 赵亮
二、投后管理中的管理人责任与常见法律问题解析
植德律师 于家浩
课程下半场,植德律所于家浩律师带来了主题为《投后管理中的管理人责任与常见法律问题解析》的分享。于家浩律师先从广义和狭义的层面厘清了“投后管理”的概念和义务来源;接下来又从监管规则、自律处分决定和处罚案例角度切入,详细分析了基金管理人投后管理的监管合规义务;又结合司法实践,阐述了基金管理人所应承担的信义义务及对应的损失赔偿责任;最后,除了前述责任和义务之外,于家浩律师又从积极履职的角度介绍了基金管理人投后管理可使用的法律“工具箱”。
下半场的嘉宾交流环节在植德合伙人钟凯文律师、华润资本总法律顾问冯琳和前海母基金法律风控负责人林良之间展开。
首先冯总分享了关于私募股权基金投后管理的三个特点,即要求和难度更高更严,治理体系更丰富立体,以及在实践层面呈现出逐步清晰和规范的特点。林总则结合前海母基金在投后管理实践中经验方法,详细讲述了投后管理的目标、要点和风控建议。
华润资本总法律顾问 冯琳
前海母基金法律风控负责人 林良
至此,“专业机构赋能创投和创投基金发展之法律实务课程”课次九顺利结束,后续课程精彩继续,期待更多有识之士一起参与,共同为积极推动深圳发展创新创业创投、创投基金贡献力量。